(1)教育国有:收回教育主权;加强国家对特殊学校的领导,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2)兴办特教学校:建新的特殊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内容和教学法。(3)制订特教学校教育计划(4)开展师资培训:15%的特殊教育津贴标准
问答题简述我国早期特殊教育的特点。
问答题简述我国特殊教育的产生阶段。
问答题简述我国特殊教育的萌芽。
问答题简述我国特殊教育的史前阶段。
问答题简述国外特殊教育的史前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