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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刘某2018年6月1日入职甲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任操作工,6月10日,甲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通知未签劳动合同人员7日内到公司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刘某未留意通知,未前往签订劳动合同。8月10日,公司人事部在清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时发现刘某未签劳动合同,于是书面通知其3日内前往人事部签订劳动合同。刘某因其岗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心理一直犹豫是否在甲公司继续工作,未按要求前往签订劳动合同。

因刘某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8月31日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刘某要求支付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故本案:
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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