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南京王某和张某商量合伙制造毒品冰毒,他们联系到某化工厂供销员李某,谎称是农药厂需购买麻黄碱,李某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8公斤麻黄碱卖给王某和张某,王张两人在住地制造出4公斤毒品冰毒进行平分。王某通过互联网联系到一上海人胡某,胡某从银行汇给王某30万元,后王某通过快递方式将2公斤冰毒寄给了胡某。
张某没有毒品销路,便找到出租车驾驶员吸毒人员朱某商量,要朱某帮忙介绍购毒下家并付给其报酬。朱某讲可以帮忙,但不敢要报酬,要了报酬性质就变了。后朱某介绍KTV妈咪许某到张某处购买了100克毒品冰毒,朱某没有拿任何报酬,为感谢朱某,张某在其家中请朱某吸毒3次。
许某有了毒品后,为了谋取利益,就对手下的坐台小姐们讲溜冰能减肥,以先免费提供冰毒等小姐们上瘾后再将毒品高价贩卖给坐台小姐,进而发展到由其联系吸毒嫖客让小姐去卖淫做冰妹,并威吓小姐不停其话就不提供毒品,小姐们无奈只得听其话。一个月内,许某就为10名冰妹联系了数百名嫖客,从中通过向冰妹和嫖客贩卖毒品并按比例提取卖淫介绍费获利数十万元,在社会上造成巨大影响。
后该案被公安机关破获,出租车驾驶员朱某如实交代了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在张某的隐蔽暂住地将张某抓获。张某在出事前与其妻约定如其制贩毒的事被查了,就将家中的毒品藏匿在山洞里,当张妻获知张某被抓后,将家中尚未出售的1公斤冰毒藏匿在山洞里,当公安人员询问张妻时,张妻拒不承认,后被查获。经查,嫌疑人王某10年前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1年、5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刑2年。
该案中王某、张某、李某、许某、朱某、张妻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为何种罪名?说明理由?有无从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参考答案】
1.王某伙同他人制造冰毒并通过快递方式运输将毒品贩卖给上海人胡某,王某涉嫌构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其10年前曾有过涉毒犯罪为毒品再犯;且其刑满释放不满5年又犯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为累犯。其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因同时引用刑法关于累犯和毒品再犯的条款从重处罚。
2.张某制造冰毒并将毒品贩卖给许某,张某涉嫌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张某与朱某为贩毒的共犯,张某容留朱某吸毒三次,是基于张某贩毒牟利的故意,是一种吸收犯罪,不能再认定张某容留他人吸毒罪,故张某涉嫌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此为江苏规定,全国有的地方认定容留他人吸毒够罪,实行数罪并罚)
3.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将制毒原材料麻黄碱卖给他人,数量超过5千克,涉嫌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朱某明知他人在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无论其是否牟利,应与张某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涉嫌贩卖毒品罪。其有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主要制贩毒嫌疑人的行为,应认定为立功,从轻或减轻处罚。
5.许某有贩卖毒品和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的行为,但其是以贩毒牟利为目的而欺骗他人吸毒,应依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论处,故其涉嫌贩卖毒品罪。许某以提供毒品为抓手组织10名冰妹卖淫,人数多、范围广、社会影响巨大,其行为涉嫌组织卖淫罪。许某应以贩卖毒品罪和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
6.张妻明知张某制贩毒,在与张某有事先同谋的情况下,故意窝藏、转移、隐瞒毒品,不构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应以制贩毒的共犯论处,故张妻涉嫌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