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事件二: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事件三: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5月20日~5月22日,因下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事件四: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3)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参考答案】
(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①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③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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