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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市房产开发公司发出公开招标书,对该市的一幢住宅楼建设进行招标。按照公开招标的程序,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以及公开开标,评标后,某市A建筑公司被选中确定为该住宅楼的承建单位,同时进行了公证。随后双方签署了“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面积为5000m2,总造价为301万元(不包括基础造价2万元),价款一次包定,今后有关费用的变动,将不再考虑调整;同时还约定了竣工期及工程款支付办法等款项。后来因水电问题,工程延期了一个月。由于工期的拖延,恰好赶上建材价格的全面上涨,根据A建筑公司测算,由于建材价格上涨,实际造价已达400万元,超出合同约定近100万元。因此,A建筑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要求房产开发中心补偿材料差价99万元。
问题:
(1)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为哪几类
(2)A建筑公司向房产开发中心提出的补偿材料差价的要求是否成7r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 (2)不成立。因为本工程采用的是价款一次包定的固定价格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工程建设单项按固定造价结算,不受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因此A建筑公司向房产开发中心请求补偿价差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只能由自己承担在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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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试题

问答题某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形式的合同,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方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本工程开工后,钢筋价格由原来的2600元 t上涨到3600元 t,承包商经过计算,认为中标的钢筋制作安装的综合单价每吨亏损1000元,承包商在此情况下向发包人提出请求,希望发包人考虑市场因素,给予酌情补偿。事件二:在当年的“非典”疫情的影响下,使本工程停止施工2个月,在“非典”疫情结束后,没有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因此根据合同文件的第4项专用条款和第5项通用条款的约定,工期不得顺延。在事后,甲乙双方经多次磋商,发包人认为工期耽误不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并对现场的实际损失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计算,故书面同意将工期延长2个月,并给予100万元的经济补偿。在结算时,经过现场计算和套用合同中固定综合单价,结算价格定为500万元+100万元,总计600万元。问题:(1)承包商就事件一提出的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2)在事件二中,发包人对工期的延长和经济补偿的文件,是否符合本合同文件的内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