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某国际旅行社导游人员王某囚犯过失伤害被人民法院审理,因其行为情节轻微,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1998年因该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胁迫旅游者消费,情节严重,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导游证。1999年,王某又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当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时,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王某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请问:
(1)王某是否可以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对其颁发导游证的行为向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旅游行政机关拒绝对王某颁发导游证的行为是否正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