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至10月,导游人员王某先后接受四家咨询公司的委托,为咨询公司组织的游客担任导游,进行导游活动。后因游客投诉,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其具有导游资格,又持有导游证,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收取报酬,属合法行为,请求法院撤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请问: (1)导游员王某能否接受咨询公司的委托,为咨询公司组织的游客担任导游?为什么 (2)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问答题2002年10月,某国内旅行社组织王先生等旅客参加的旅游团前往北京旅游。早上8时,旅游团准时到达机场,天气突然变得非常恶劣。为了安全起见,民航部门推迟了即将起飞的航班。一直等到中午12时,天气也未见好转。全团旅游者要求取消旅游行程。旅行社答应解除旅游合同,并将旅游者交纳的旅游团款全额退还给旅游者。旅游团要求旅行社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再赔偿100%的违约金。在等侯期间,王先生和其他旅客发生了冲突,造成对方的身体伤害。经民航公安处调解,王先生为此支付给对方200元的医疗费。王先生要求旅行社赔偿他支付给受伤游客的200元医疗费。请问: (1)旅游团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王先生要求旅行社赔偿他支付给对方游客的200元医疗费,该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问答题1999年春节,某国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长白山观光旅游团。行至长白山脚下,按照行程安排,导游员赵某应带团上山游览天池。但在此时,由于突降暴风雪,上山道路已经冰冻。为避免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导游人员赵某遂与旅游者商量,说明情况后经多数旅游者同意,并经报告旅行社同意,放弃了登顶游览的安排。对此该旅游团部分游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未经全体旅游者同意,导游人员就改变了游览计划,要求旅行社予以赔偿。请问: (1)导游人员赵某能否决定改变游览计划为什么有无法律依据 (2)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赵某所在的旅行社能否以质量保证金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2005年5月,日本某公司董事长Q先生组织本公司代表团来华旅游,入住上海某五星级酒店。次日晚举办宴会,庆贺自己的40岁生日。席间,Q先生兴致勃勃,频频举杯大约饮用了一整瓶烈性白酒。宴会结束后,客人散尽。Q先生头重脚轻,胃疼难忍,欲到卫生间洗漱,不料眼前发黑,一头栽倒在浴缸里,失去知觉。该酒店服务员发现后,立即将Q先生送往附近著名的一家大医院进行抢救,但Q先生终因饮酒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该酒店立即报告市公安局及外办。该市外办立即通知日本驻上海领事及Q先生家属来华处理后事。请问: (1)外国人在华死亡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2)若Q先生所属国领事馆要求查明死因,解剖尸体,如何处理 (3)应若Q先生家属要求将其在我国土葬,是否可行
问答题1999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行社组织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2月12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关某担任该团陪同。关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关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月14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时,“雪拥居庸车不前”,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第二天,该旅游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该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关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大雪封路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 (1)导游员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什么是不可抗力 (2)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旅行社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问答题2002年五一黄金周期间,由于团队业务量猛增,某国内旅行社导游员严重短缺。为了解燃眉之急,旅行社总经理要求部门经理凭旅行社的介绍信带团。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部门经理出示了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人员资格证书》和旅行社的介绍信,并作了相应的解释。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他们作出行政处罚。请问: (1)部门经理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旅游管理部门将怎样处罚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