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A先生为某公司职工,假设2008年2月他的各项收入如下:
(1)当月的工资为4600元,
(2)给非供职单位做设计,获得设计费5000元,
(3)获得07年全年的奖金10000元,
(4)获得国库券利息2000元,
(5)被邀请对外讲学一次,获得收入3600元
(6)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奖金20000元,
(7)获得保险赔款6000元,
(8)抽体育彩票获奖200元。
要求:计算A先生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分别指出应纳税的各项收入的扣缴义务人。
【参考答案】
(1)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4600-1600=3000(元)
应纳税额=500×5%+(2000-500)×10%+(3000-2000)×15%=25+150+150=325(元) 由发工资的单位缴纳
(2)设计费收入的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 由A先生个人缴纳
(3)全年的奖金按一个月的收入计税。
应纳税额=(10000-1600)×20%-375=1305(元) 由发工资的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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