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考题网-背景图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李金龙、李金虎、李金豹是三兄弟。李金豹在33岁那年,妻子怀孕,李金豹小心照顾,翌年,妻子生下一子李波,但妻子却因难产而死亡。李金豹的精神受到了刺激,整天不是在外面乱跑,号啕大哭,就是呆呆地坐在儿子的床头看着儿子。根本不能照顾孩子。为此,李金龙、李金虎申请法院宣告李金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认李金虎为监护人。
李金虎照顾李波1年后,同村的张嘉夫妇多年无子,欲收养1男孩,李金虎得知后就与张嘉夫妇达成协议,将李波送养给张嘉夫妇。李金龙得知后,大骂李金虎,让李金虎将孩子抱回来。

李金虎可否送养李波?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能送养。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未成年人的生父母虽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但他们仍有享有子女成年后尽赡养义务...

(↓↓↓ 点击‘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