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龙、李金虎、李金豹是三兄弟。李金豹在33岁那年,妻子怀孕,李金豹小心照顾,翌年,妻子生下一子李波,但妻子却因难产而死亡。李金豹的精神受到了刺激,整天不是在外面乱跑,号啕大哭,就是呆呆地坐在儿子的床头看着儿子。根本不能照顾孩子。为此,李金龙、李金虎申请法院宣告李金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认李金虎为监护人。 李金虎照顾李波1年后,同村的张嘉夫妇多年无子,欲收养1男孩,李金虎得知后就与张嘉夫妇达成协议,将李波送养给张嘉夫妇。李金龙得知后,大骂李金虎,让李金虎将孩子抱回来。
李波应由李金虎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监督、保护的义务,因此李波应由其监护人李金虎抚养。
问答题李金虎可否送养李波?为什么?
问答题再审法院处理该案是否正确?
问答题王森、杨潮的主张是否有理?
问答题一审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问答题现在解除收养关系,将来林华夫妇是否可以要求谭彦尽赡养义务?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