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0”关》。
1988年12月,某铁路工程队党支部在上报给工程段的年终总结时,其中有详细记载该队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在购买40根水泥电杆时,一次拒贿2000元一事。恰好工程处党委准备表彰一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优秀党员,特指令将此事写一专项材料在全工程处党风党纪简报上刊登。于是,工程段领导布置段党委办公室迅速写一份专项材料。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段党办的李秘书依据该工程队党支部的总结中提到队长拒贿一事编写专项材料。李秘书是一位从事秘书工作多年的老同志,对文字的斟酌、推敲堪称高手,尤其是对各种统计数字特别敏感。李秘书对工程队长在购买40根电杆时拒贿2000元一事中的“2000”元这个数字始终感到怀疑。“2000”元这个数字准确吗?如果“2000”这个数字是准确无误的,倒是一件非常典型的党员拒贿的事例,在全处党员、职工中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如果这个数字不实,而将其在党风党纪简报上刊登出来,则会起到不良的作用,有损于党员形象和党组织的威信。李秘书将自己的想法向段党委书记做了汇报。党委书记对老李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了表扬,非常支持老李彻底调查此事,核对“2000”元这个至关重要的数字。调查的结果是这样的:1988年7月,该工程队担任某铁路临时通讯线路架设任务。因备料不足,尚缺40余根水泥电杆。物资部门委托该队在就近的地方水泥预制厂购买,该队于七月下旬在地方购买了40根水泥电杆。李秘书反复核算:水泥电杆单价是每根65元,40根总价是2600元,其中成本1800元,厂方盈利800元,如果厂方给队长回扣2000元,那么厂方要亏损1200元;如果厂方给队长回扣200元,那么厂方可盈利600元。显而易见,厂方给2000元回扣是不符合实际的,是个虚数,而给200元回扣倒可能是符合情理的。最后,李秘书又与厂方及该工程队长一一核实,厂方的业务员确实只给了队长200元回扣,但当即被队长拒绝。而该队党支
部写年终总结时为了突出这个典型事例,在拒贿200元的数字后面增加了一个“0”。情况弄清后,李秘书
把该工程队长拒贿200元的专项材料编写出来,并在处党风党纪简报上刊登。由于李秘书把住了一个“0”
关,避免了虚夸事实的现象出现,使党组织的刊物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对提高党组织的威信、宣
传党员的模范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处、段党委对李秘书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同时对该
工程队党支部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