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农户收购粮食100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合计为30万元,发生运费支出3万元、装卸费支出1万元,并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因保管不善,购进的粮食霉烂变质了10吨。 (3)购买水电等发生支出5万元,但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另一企业加工药酒2吨,收回时支付辅料费5万元、加工费2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0.85万元,受托加工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5)将委托加工收回药酒的20%赠送给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同类药酒的售价为100元/500克(不含增值税)。 (6)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价款187.2万元(含增值税),另收取包装物押金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白酒生产企业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均在当月进行认证并通过。)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6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2)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3)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受托加工药酒企业6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6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A.85万元,受托加工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B.2万元(含增值税),另收取包装物押金8万元。
C.5元/500克;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白酒生产企业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均在当月进行认证并通过。)
【参考答案】
(1)视同销售销项税额=2×2000×20%×100×17%÷10000=1.36(万元)
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187.2+8)÷1.17×17% ≈28.36(万元)
合计销项税额=1.36+28.36=29.72(万元)
(2)进项税额 =(3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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