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A公司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4年3月8日出具了审计报告。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甲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采用审计抽样技术选取样本,并将抽样的起点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2014年3月5日,甲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并于4月20日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3)在将审计工作底稿规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时,甲注册会计师将未更正错报汇总表草稿附在终稿之后一起保存。
(4)2014年5月1日,甲注册会计师发现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审计虽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审计工作底稿中没有记录必要的审计结论,因此修改审计工作底稿,补充审计结论。
(5)2014年5月15日,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时,发现营业外收入项目工作底稿索引文件有误,因此甲注册会计师将索引的文件删除.增加了正确的文件。
要求:针对上述第(1)到(5)项,逐项指出甲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A.增加了正确的文件。
要求:针对上述第(1)到(5)项,逐项指出甲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恰当。应当将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作为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2)恰当。
(3)不恰当。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草稿。
(4)恰当。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不能在规定的保存期届满前删除或废弃任何性质的审计工作底稿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