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员吸收和发放资金,应当通过合作托管银行结算,由合作托管银行为社员办理结算户或银行卡。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设资金池,吸收和发放资金以及结算均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处理,原则上不允许进行现金交易。
问答题如何监督管理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助资金使用情况?
问答题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需要取得资格认证码吗?
问答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如何处置?
问答题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退出程序。
问答题简述《暂行办法》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