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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韩利与范霞与1998年结婚,生有一个女孩,现已1岁。由于韩利下岗,2002年8月范霞提出离婚。韩利和范霞的结婚住房是韩利和他父亲共同买的,但住房证上登记的是所有权人是韩利。韩利和范霞结婚前又把房子装修一新,韩利父亲出了10000元,范霞出了10000元左右。
离婚期间,范霞砸坏了韩利的电脑(价值8000元),还把屋里所有的东西拉走。

范霞砸坏的电脑怎么办?

【参考答案】

范霞砸坏的电脑因为是由于其过错所造成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损坏,因此根据保护无过错一方利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