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原料药目前分2种状况,一种实行标准管理,即只要生产的原料符合 相关国家标准,即可使用。需提供的资料有:该原料药执行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报 告等;另一种实行批准文号管理,需经国家药品管理部门批准才能生产,使用此 类原料药时,需提供的资料有:原料药生产厂的产品批准证书以及购货发票复印 件等。
问答题请问处方以中药为主,同时含有少量化学药的中成药,在改剂型时,是否可减免临床研究?
问答题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中药,若沿用原质量标准中的含测方法(如HPLC),在质量研究时是否还需要对该方法进行验证?
问答题对已有国家标准的注册申请,稳定性研究资料能否免?如没有经过提取处理的散剂、丸剂、生药粉的胶囊。
问答题改剂型研究中,如果原剂型标准较粗糙,并有明显不合理之处,改剂过程中对其进行合理化研究(如调整pH值等),是否认为作了“质的改变”?
问答题已有国家标准中药,其质量标准不明确,如处方、工艺、制成总量不明确,可否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