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甲将自己在村内紧邻他人房屋的三间瓦房和杂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十万元后,为取得保险赔偿金,将汽油和酒精洒在棉团上塞在房屋的孔住中,点燃后离开现场,甲躲在远处观察动静。由于被邻居发现将大火扑灭,未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但烧死了邻居张三。公安机关勘察火灾现场后认为甲有重大嫌疑,在现场将甲抓获并口头传唤甲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以致甲未来得及向保险公司索赔。公安机关在办理该案中,甲在第一次被讯问后,发现本案的侦查员王某是张三的近亲属,于是甲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回避,并要求聘请律师。但王某表示自己能公正公开的办理案件,因此坚决不回避,并告诉甲是杀人犯,要求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请律师也没用,拒绝了甲聘请律师的要求。 公安机关对甲的口头传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口头传唤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