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日,甲携带人民币3000元和朋友乙、丙、丁(各带1000元人民币)在张某经营的棋牌室内,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张某告诉四人,最近公安机关查得严,桌面上不能放现金。 甲很快就输掉了2000多元,非常着急。于是,借和赢家乙一起上厕所的时候,乘乙不备,将乙赢的1300多元钱从其口袋里夺出逃跑,乙随后追赶。二人恰被巡逻民警碰着,均被抓获。后丙、丁亦被抓获。经查,甲1993年5月1日生,无违法犯罪记录;乙在2010年6月5日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5日。
对四人的赌资、赌具(麻将)应当予以收缴。
问答题对上述涉案人员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罚?
问答题如果你是办案民警,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采取哪些调查措施?对本案如何处理?
问答题对本案的处理存在哪些错误?说明理由。
问答题本案中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
问答题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