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6年4月1日凌晨,王某(2003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许某正在盗窃窨井盖时被巡逻民警查获。民警将两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后,两人陈述前几天曾盗窃窨井盖2只(价值400元),其中1只已卖给收购废品的高某,另1只尚在两人住处。许某检举王某于2006年3月5日盗窃邻居赵某的彩电(价值300元),当给邻县“兴旺典当行”。经查,此事属实,典当行因超过赎当约定期限,已将该彩电卖给吴某。办案部门在调查此案时发现“兴旺典当行”工作人员长期承接典当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 如果你是办案民警,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采取哪些调查措施?对本案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采取的调查措施:
①对高某依法传唤询问。
②经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持检查证明文件对高某的收购站点、王某及许某的住处进行检查。
③扣押被偷的窨井盖。
④询问赵某、吴某。
⑤到典当行进行调查。
⑥对吴某从典当行购买的彩电予以登记。
(2)对本案的处理:
①对许某以盗窃公共设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由于许某检举王某的盗窃行为,可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
②王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又实施盗窃,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予以劳动教养。
③对高某以违反国家规定,收购城市公用设施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④对被偷的窨井盖予以追缴,交市政部门处理。
⑤将典当行违反治安管理的线索移送邻县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