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三)
[背景资料]
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2005年3月5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业主。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商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2所示。 表2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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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份 | 1 | 2 | 3 | 4 | 5 | 6 |
实际完成工程量/m3 | 800 | 1000 | 1200 | 1200 | 1200 | 500 |
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2008年4月10日,建设单位发现屋面局部漏水,需要维修,多次催施工方维修,施工方未派人维修。业主只好请第三方维修,修理费为2万元,请问修理费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承包商应承担屋面漏水保修责任,因为未超过法定期,法定期为5年。维修费用由承包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