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供销科长郭某与乙公司签订购入A商品的合同。委托书规定:①时间2001年5月12日至2001年6月12日;②购入A商品1000件,每件单价不超过420元;③可以选择担保方式。
供销科长郭某于2001年5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购销A商品合同如下:①乙一次性向甲供货1200件,每件单价400元,供货时间为2001年6月18日;②甲公司于6月10日前向乙预付定金8万元,预付货款10万元,余款在收货后一次付清;③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乙公司就供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于2001年5月25日向甲公司以传真方式确认,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01年5月28日以传真方式表示认可。
6月5日甲公司将面值18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18日乙公司发来全部货物,甲公司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绝收货并拒绝支付余款。乙公司认为货物质量问题属于运输部门不负责造成的,与本公司无关,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由此引起纠纷。
经查证,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货的原因是乙公司寄来的供应A商品的价目表和质量证明书。但是,乙公司并无短期内生产1200件A商品的能力,为了做该笔业务,只有委托丙公司加工生产,造成质量问题。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同采用的是哪些担保方式担保何时生效
(2)合同中关于购货数量的规定是否有效
(3)该纠纷依法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