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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转账支票,其他记载事项填列正确、齐全,只有金额一项书面授权甲公司供销科长进行补记,且规定补记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购货金额。实际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货金额为5万元,供销科长补记金额为7万元。乙收到该支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丙,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记录正确,但未注明日期,该支票出票日为5月22日,丙于5月29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甲以该票据金额属代理人越权为由拒绝付款,丙向乙行使迫索权,乙以背书记载事项不全、背书无效为由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拒付,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否充分
(2)该票据纠纷的责任应如何划分

【参考答案】

(1) 理由均不成立。 因为①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只要票据记载事项填列齐全、格式正确、持票人取得票据程序合法,出票人具有按规定五条件支付的义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不能成为付款人对抗持票人的合法理由。②背书日期属于非绝对记载事项,记载与否,不影响背书转让的有效性。
(2) 责任划分如下。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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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试题

问答题A市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2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6月1日,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乙公司位于C市的生产车间;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精密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丙企业为其提供保证。6月20日,甲公司与丙企业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未就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做出约定。6月21日,乙公司还以公司董事长王某的一祖传古董(估价为100万元)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古董交付于甲公司。 其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如约清偿货款。甲公司因此直接要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货款的保证责任。丙企业主张: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对未获实现的债权再请求丙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下。后为防止纠纷扩大,甲公司只好先通过拍卖古董实现质权,再请求丙企业清偿剩余未获实现的货款债权,丙企业履行了清偿义务。 随后,在机床使用过程中,乙公司发现机床质量存有问题,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致使乙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给其造成损失100万元。乙公司遂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在答辩中请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交货日前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属于行使什么权利 (2)在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中,丙企业应承但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4)丙企业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乙公司就合同纠纷向C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人民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甲公司减少违约金数额的请求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