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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商场2008年2月聘用29岁的王某作保安,聘用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李某作会计,王某和李某都和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规定王某的工资为每月600元,李某的工资为每月400元。该商场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00元。2008年4月尚在试用期内的王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与一辆公交车相撞受伤,无法上班,需要在家疗伤休养一段时间。

王某在试用期内能否享有医疗期?

【参考答案】

王某在试用期内能享用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并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得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的,企业不得因为职工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为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