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约。租约约定,皮革是除外货物。但是在前几个航次中,船长都让承租人装运皮革,而船东没有提出抗议。直到最后一次运输时,船东事先明确拒绝承租人装运皮革,承租人以船东已经弃权提出反驳,认为自己可以继续装运皮革。 针对上述的案情,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一般认为,弃权是指用清楚的语言或行为明白无误地表明放弃权利。在本案中,船东仅仅只是让承租人装运货物而没有抗议,一般而言,最多也只是放弃了本航次的权利,而不应扩展到所有航次。因此,只要是租约中明确约定的除外货物,双方除非修订租约条款或船东作出明确放弃的说明,否则船东仍可以索赔并拒绝装运该类货物。在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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