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1年1月1日投保火灾保险及利润损失保险。该企业年度损益情况如下所示:
该企业在 2001 年 7 月 1 日发生火灾, 需 6 个月 的赔偿期, 2000 年7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同期的标准营业额为 5 万元, 灾害发生后本只能挽回 25000 元的营业额, 后临时租屋花了 1700 元, 又挽回了 5000元的营业额, 使赔偿期内的营业额达到 3 万元。 假定 2001 年度营业额比上年度增长 10%。
假定本年度利润比上年度增长10%,则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应得营业额为:5万×110%=5.5万则因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为(5.5万-3万)×30%=0.75万因营业费用增加所致毛利润损失为:1700元该企业的毛利润损失应为0.75万+0.17万=0.92万
问答题计算该企业2000年的毛利润及毛利润率。
问答题简答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问答题简答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区别
问答题此案中, 保险人应否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
问答题合同解除是否可能消灭已经开始的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