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在发站要求变更行李、包裹到站时,车站应在行李、包裹票旅客页和报销页上注明“变更到××站”,更正到站站名及收货人单位、姓名,加盖站名戳,注明日期,交给托运人,作为新到站领取行李、包裹和办理运输变更后产生运费差额的凭证,同时发电报通知有关车站和列车。
问答题未装运的行李、包裹取消托运,但已收运费低于变更手续费和保管费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收货人对领取的行李、包裹有异议时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对丢失领取凭证的收货人应如何办理交付手续?
问答题行李车应配置哪些资料,其保管期限有何规定?
问答题《铁路旅客服务质量标准》对行包运输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