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丢失行李、包裹票的收货人,应要求其提出身份证和担保人的书面担保以及物品所有权的证明。承办人应慎重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格。收货人提不出担保人时,可以出具押金自行担保。押金金额应与行李、包裹的价值相当,抵押时间由车站与收货人协商确定。车站收取押金应向收货人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的式样由车站自定。
问答题行李车应配置哪些资料,其保管期限有何规定?
问答题《铁路旅客服务质量标准》对行包运输有何规定?
问答题承运超重包裹有何规定?
问答题凭印鉴领取有何规定?
问答题凭传真件领取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