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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14年5月12日,经过评标,甲市政卫生设施与中标的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2)工程于2014年8月27日开工,计划工期180日。2014年8月27日,乙施工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该项目因此被搁置,未进行施工。2015年3月27日,甲催告后,乙仍未履行其施工义务。随后,甲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乙单位要求甲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那么甲是否能够解除合同?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那么甲有权解除合同。
(2)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合同;
②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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