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问答题《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何时开始施行?它施行后哪一个地方性法规被废止?
问答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权的,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问答题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如何处理?
问答题如何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问答题简述如何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