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问答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权的,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问答题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如何处理?
问答题如何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问答题简述如何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
问答题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