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某村的A、B、C三人作为嫌疑犯被押上法庭。这个法院的法官是这样想的:初审的时候,在没有威迫的情况下,假如不是盗窃犯就不会说假话;相反,真正的盗窃犯是一定会为了掩盖罪行而编造借口的。因此,法官得出这样的结论:说真话的肯定不是盗窃犯,说假话的肯定就是盗窃犯。事后,事实也证明法官的这个想法是正确的。审问开始了。
法官先问A:“你是怎样作案的?快快从实招来!”
A回答了法官的问题。但是,A讲的是某地的方言,法官根本听不懂A讲的话是什么意思。
于是,法官就问B和C:“刚才A是如何回答我的问题?”
B说:“禀告法官老爷:A的意思是说,他并不是盗窃犯。”
C说:“禀告法官老爷:A刚才招供了,他承认自己就是盗窃犯。”
B和C说的话法官是能听懂的。听罢B和C的话之后,这位法官马上作出判决:B无罪释放,C是盗窃犯应予逮捕入狱。
请问:这位聪明的法官为什么能根据B和C的回答,做出这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