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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甲和乙各出资2万元和8万元共同购买的一个门面房。后出租给丙卖服装。丙多次向甲乙提出想买下来。甲一直未同意,后来乙以12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丙。甲得知情况后,找来乙和丙说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因为二人是共同买的房子,要卖必须一致同意,乙的私下转让无效。

乙能否单独转让自己的部分,该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

甲、乙二人共同买房是一种按份共有关系,共有人可以单独转让自己的份额。同时法律规定共有人在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