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接到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后来办理入住手续。但是在办理过程中,物业公司要求王先生一次性交齐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张先生对此表示不理解,拒绝交付。于是,物业公司拿出王先生买房时确认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向王先生解释这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请王先生按约办事。由于当时王先生没有认真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签字了。认为合同内容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明确表示,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能按物业公司的要求交纳,并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你认为若物业公司宣布停止入住程序的办理,不交付张先生所购房屋的钥匙。这种做法对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