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概而论,残留与具体产品生理活性相关,而TOC、pH、电导率并不能确切地体现这一关键要素,应对清洁验证作风险评估。可参见美国注射剂协会技术报告TR29-1998。
问答题通过现在的正负压联合检漏的方式检漏后,是否还需要逐支检漏?(FL1)
问答题除“有证据证明退货产品质量未受影响外,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召回的产品,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他批号时,应同样处理”。如果客户将销售计划报错,产品发到客户后,无法进行销售,拒绝收货要求退回公司,或者发车皮时,由于车皮装载量受限装不下,必须退回公司。这两种情况是否需要按退货方式处理?是否需要对质量进行重新检验确认?(TZ-294)
问答题对于“委托方应当对受托生产或检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这一点如何做到?(TZ-282)
问答题由集团公司的其他分公司提取的原料,在分公司已经进行了留样,制剂公司可否不对其进行留样?(TZ-225)
问答题“应当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评估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咨询采取何措施,如何实施?(TZ-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