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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男性患者,22岁,农民。因头痛头晕、乏力、全身酸痛,行为紊乱,自语,外走1周,加重3天于2006年4月8日入院。患者2006年4月1号无明显原因诉有头痛、头晕、乏力、全身酸痛等症状,但不严重,也没有做相应处理。4月2号家属发现患者目光呆滞,讲话离题,继之出现自语和行为紊乱,时而哼歌,时而发笑,扔东西,毁物,懒散,于4月4号到当地医院就诊(具体不详),未见明显好转,且言行反常阵发性加重而于4月6号转到省级某专科医院住院,具体诊断、治疗不详。近3天患者出现伤人毁物行为,打自己的父亲,打自己,阵发性大吵大闹,话多,家人为求进一步诊治转诊至我院。起病以来无明显高热,无抽搐、昏迷及大小便失禁现象。饮食少、睡眠差,生活不能自理。既往体健。7岁上学,学习成绩中上,初中毕业。病前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
家族史:其表哥有精神异常病史(具体不详)。体查及神经系统检查:T37.5℃,四肢肌张力稍增高。余无异常。
实验室检查:血、大小便常规检查正常。
精神状况检查:不修边幅,举止怪异,交谈接触欠合作。意识尚清晰,时间、空间及人物定向基本准确。未引出幻觉妄想症状。情感不协调,有时哭泣,有时发笑。行为冲动。自知力缺如,不认为自己有病。
请回答以下问题:

确诊以后处理原则如何?

【参考答案】

(1)如确诊为分裂样精神病,处理原则如下:
1)选择一种抗精神病药物系统治疗(从小剂量开始,渐加至有效治疗剂量,足疗、足疗程治疗)。药物治疗分为三期:急性治疗期6~8周,目的是控制症状。巩固期3~6个月,此期药物不宜减量,目的是巩固疗效。维持期:视患者情况而定,至少一年以上,目的是预防复发,此期药物剂量可缓慢、适当减量,常为治疗剂量的1/2~2/3(要注意个体差异)。
2)治疗期间注意药物副作用的观察,定期查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等,并及时给予对症处理。
3)全程给予患者及照料者健康教育、心理支持及某些有针对性的心理社会康复措施。
(2)如确诊为脑炎所致精神障碍,处理原则如下:
1)病因治疗:抗病毒药物,如阿昔洛韦或更昔洛韦。
2)免疫治疗:可选用干扰素,或转移因子,或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起免疫抑制作用。
3)对症支持治疗: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呼吸道通畅等。高热时行物理降温,抽搐时给予抗惊厥药物。针对患者的精神症状可以选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如氟派定醇肌肉注射或氯丙嗪口服,根据精神症状改善情况调整药物剂量,也可选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治疗。预防呼吸道感染、褥疮等并发症。
4)中药治疗有时也可以试用。
5)高压氧治疗与恢复期的康复训练。
(3)如确诊为急性躁狂发作,处理原则如下:如确诊为急性躁狂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则选择心境稳定剂(如碳酸锂)合并有镇静作用的抗精神病药物系统治疗。待兴奋症状控制以后,可以减少或停用抗精神病药物,用心境稳定剂维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