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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2003年10月18日凌晨1点多,张某骑着摩托车到街上乱逛,看到前面有一个妇女周某孤身行走。他立刻驾车赶到周某身旁,打手势、拍肩膀进行挑逗。周某立即向前跑。张某见四周无人,追上并截住周某,对其拳打脚踢,然后又将其拉到水沟边,把她的脑袋反复按到水中。周某为了活命,只好跪地求饶,说如果张某需要,可以与他发生性行为。张某听后顿时起了强奸歹念,将周某拖到路边的农田中,按倒在地,周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喊。张某恼羞成怒,强行长时间封住了她的颈部,致使周某昏迷不醒。张某以为被害人死亡,心中害怕,驾上摩托车就逃,但马上又回来,对"尸体"实施奸淫,随即扬长而去。后来,周某慢慢醒来,并报了案。张某封住被害人颈部,致其昏迷不醒,以为其死亡。该行为应该认定为( )

A.强奸罪的既遂
B.强奸未遂的加重结果犯
C.强奸罪加重结果的犯罪未遂
D.故意杀人的犯罪未遂
热门试题

不定项选择被告人:李某,男,24岁,某集体企业职工。 自2001年冬开始李某沾染上赌博恶习,经常与同事或邻居在家中打麻将赌钱。2002年2月2日李打麻将输了钱,等朋友散去后已是夜里两点,遂产生了盗窃念头,想把在牌桌上输掉的钱补回来,凌晨三时许,李走出家门寻找作案机会,发现一小商店无人看管即撬开窗户爬入室内,盗走方便面,香烟,皮手套,皮夹克和少许现金,所窃财物价值和现金共计人民币2 100元,李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检察机关对此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其理由是:原判决对部分赃物认定的数额偏高,量刑过重。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所盗窃的赃物,经重新核定价值发现,其数额并非偏高而是偏低,数额应当为2311元,因此,原判决实际少认定211元,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认定的赃款价值虽然偏低,但尚未影响到李某的定罪量刑,原审对李的定罪,量刑是正确的。二审法院在更正了赃物的实际价值和盗窃总数额后,裁定驳回了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假如本案的终审裁定送达被告人李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____。

A.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可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B.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不能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但可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C.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不能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也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D.二审法院院长认为此案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能以院长名义撤销本院对此案的裁定但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不定项选择齐某(19岁)与蔡某(17岁)是邻居,但相互不合。一次,齐某在抢劫时被蔡某等人当场抓获。公安机关讯问时,齐某对抢劫行为供认不讳,但同时指证曾目击参与抓获他的蔡某强奸过妇女。对齐某的抢劫案经一审判决后,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了抗诉。在二审过程中,齐某又供认曾有盗窃行为。二审法院调查后证实齐某供认的盗窃属实,并构成盗窃罪。二审法院据此直接判处齐某抢劫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 因齐某的指认,公安机关对蔡某强奸案进行侦查。受害少女艾某证实曾遭强奸,所描述的作案人体貌特征与蔡某相似。讯问蔡时,蔡某不承认。后因侦查人员逼供,蔡某被迫承认,但所供述的内容与艾某所述作案过程在细节上多有不符。在审查起诉时,检察人员请艾某对蔡某进行辨认,但因事隔一年,艾某不能肯定指证是蔡某。本案虽无其他证据,但检察院仍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正在外地服刑的齐某承认,强奸艾某的是他自己。齐某所交待的强奸犯罪过程与艾某所述细节相符,经查证,齐某的这一供述属实。据此,检察院以蔡某不构成强奸罪为由要求撤回起诉。 由于齐某指认蔡某强奸妇女,致使蔡某错被刑事追诉,有关部门认为,齐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对齐某的该犯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由二审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B.由二审法院之同级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进行再审
C.由二审法院之上级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进行再审
D.由关押齐某的监狱移送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