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下列情形构成诈骗罪的有
单项选择题燕北大学招标修建五栋学生宿舍楼,多家公司投标,最后确定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中标人,燕北大学与腾达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腾达公司可以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分包。腾达公司与红月亮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协议,由红月亮公司承包所有宿舍楼的门窗加工和安装,红月亮公司又与蓝风木器厂签订协议,由蓝风木器厂负责门窗的加工。由于燕北大学要求的工期比较短,腾达公司与自己的控股子公司飞跃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将其中的一栋楼转包给飞跃公司。宿舍楼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后,由于红月亮公司承包的工程较多,没有如期将门窗安装好,致使宿舍楼迟延竣工30日。按照燕北大学与腾达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迟延竣工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每日支付1万元的逾期违约金。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单项选择题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也可以不派员出庭,这样的话,人民检察院应该怎么办()
A.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也可以移送主要证据 B.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主要证据的复印件和照片 C.无论人民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都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D.无论人民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和适用普通程序一样,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单项选择题王某想要在一条河的附近开办一家化肥厂,于是向行政机关申请生产许可证。行政机关在审查时发现该厂距离河水很近,如果化肥厂管理不善,很有可能污染河水,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那么,下面关于行政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无须告知附近居民该申请许可事项 B.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该情况,但是附近居民无权陈述意见 C.行政机关只须听取附近居民的意见,无须听取王某的申辩 D.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附近居民和王某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双方的意见
单项选择题下面选项中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王某等人在周某开的饭店就餐后未付钱。两天后,王某等人再次路过周某的饭店时,周某向其催讨所欠饭款。王某等人认为有失脸面,遂对周某拳打脚踢,并扬言次日会再来饭店教训周某。第二天,周某为防不测,随身携带了一把尖刀。中午时分,王某等人再次来到周某的饭店滋事,要周某赔偿名誉损失,周某不从。王某遂用携带的斧头砍向周某的头部,周某侧身躲开,但仍被砍伤了手臂。当王某再次砍来时,周某拔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刀还击,厮打中刺中王某胸部,致其死亡。周某的行为属于( )
单项选择题2004年3月,陈某因保险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同时判处罚金4万元。下列有关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B.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C.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D.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担的正当债务,应当在没收的财产中优先受偿
单项选择题对于特殊防卫情形,某法学专业学生展开了如下讨论:①甲乙为一对夫妻,拒不喂孩子,孩子快被饿死了,邻居丙持刀将甲乙杀死。此情形下,丙不构成无过当的防卫。因为并没有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的暴力存在。②甲有一新手机,乙为了取得该手机将甲灌醉,偷走了甲的手机,丙看见了忍无可忍,持刀砍向乙并说“杀死你这个抢劫犯”。丙不构成无过当的防卫。③甲有两子A和B,B欲杀甲。A将B按倒在地,甲用石头将重伤倒地的B打死。甲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④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的犯罪分子,也可实施无过当防卫。以上讨论正确的有哪些( )
单项选择题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用绳子将宋某绑在树上,对宋某进行殴打,致其轻伤。宋某醒来后连声求饶,但王某不同意,继续殴打,宋某拿出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捅伤。关于宋某和王某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制服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C.宋某成立抢劫罪的犯罪未遂,后来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D.宋某反抗王某的殴打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多项选择题甲、乙系夫妻,结婚多年未育,到处托亲戚找小孩领养。一次甲看到火车站有一个男孩,十分乖巧,遂许以厚待,哄骗到家,造成男孩的母亲寻找不着而诱发了精神病;甲的行为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