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在检查种子销售网点时发现,商户庆某销售的种子进货渠道不符合国家规定,于是对庆某没收进货渠道不明的种子,并处罚款 2000元。庆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该县政府没收种子的处罚合法,但是罚款金额过高,于是,将罚款改为1500元。庆某仍认为罚款过高,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诉讼程序中的说法成立的有:
A.庆某对该县政府和复议机关的处理决定都不服,可以将二者作为共同被告诉讼
B.若庆某以该县政府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告知庆某应当以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庆某不同意变更,法院应不予受理
C.若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庆某学习了相关法律,认为自己的行为受到的处罚合法,于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可以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裁定是否允许 ”
D.若在诉讼过程中,庆某发现审判员李某是复议机关负责人的侄子,于是申请回避,在是否决定允许回避前,李某应当暂停本案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