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某业主单位发生一起施工人员在外墙渗漏防水施工中失稳摔伤、救治无效死亡的人身事故。7月25日,施工单位人员经安规考试合格后,办理了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许可。8月3日,施工单位在施工场所搭设了门型脚手架工作平台。8月5日7时,施工队进站进行施工前准备,计划8时开工。7时05分,杨某(死者),前往施工场地。7时10分,施工班长段某向杨某交代工作任务后,到其他处工作。7时38分,保安员李某进站上班时,发现杨某侧躺在脚手架旁过道上,安全帽在头前方约1.1m处,意识清醒但未答话,随即跑到值班室呼叫帮助送往医院。8月13日,杨某因多脏器衰竭死亡。
从安全帽看:检查杨某所戴安全帽及帽带完好,无明显撞击痕迹,且帽带过短不能套在下颌处,结合现场安全帽位置离死者头部约1.1m左右,推测死者跌倒过程中安全帽与头部脱离。
从死者健康状况看:杨某生前曾有过心脏病发作情况,并患有高血压,因头晕于2014年7月29日到门诊看病。推测死者常发生血压升高,头晕等症状;登高作业的门式脚手架搭设不合格,未设置斜梯和作业平台栏杆,无法安全上下脚手架,未设置作业平台栏杆,不能提供作业人员必备的工作条件。随意使用不稳固的废旧包装木箱登高作业。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内容不严谨,人员资质要求不明确,审核把关不严格。合同对承包商人员资质要求不明确,仅在合同技术方案的安全施工保证中“5.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