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所配电运维班对移民公用台变0.4kV照明线#70~#73街码线路进行迁移(工作负责人钟某某、兼职安全员赵某某及班员林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安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施工现场位于村道旁,且有群众来往和围观,所迁移的低压线路也有两处跨越该村道,但现场没有进行围蔽。
2)一条新立的电杆顺线路方向约30度的转角,没有对此杆采取任何防倒杆措施下工作人员在杆上挂线。与《书面现场作业记录》上面填写的“对此杆加装临时拉线”的要求不相符。
3)检查《书面现场作业记录》,没有按要求填写现场需拉开关(刀闸)的数量及需挂标示牌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