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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为医药销售企业,存在不及时确认收入而将收入长期在“应收账款”科目里挂账的情况。2019年8月,听说其上游的医药企业正在被税务检查,于是决定对“应收账款”科目进行自查,将应确认的收入赶紧补税。共自查出应纳税款335万元,其中应纳增值税15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81万元。2019年12月14日,甲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准备向各个医院回收账款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但是要账的过程并不顺利,甲公司因为资金紧张,也一直未缴纳该部分税款。2020年6月12日,A市税务局稽查局派检查人员叶甲和崔乙对甲公司201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叶甲和崔乙发现了该笔税款尚未缴纳,于是告知甲公司由于稽查局已经介入,该笔税款必须缴到稽查局,要求甲公司马上撤销纳税申报。同时,为了避免税款流失,A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迅速派人冻结了与甲公司有业务往来的3家医院的银行账户,冻结存款共计180多万元。案件经审理,A市税务局稽查局以甲公司隐瞒销售收入为由,认定甲公司偷税。向甲公司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对甲公司隐瞒销售收入应缴未缴增值税154万元、应缴未缴企业所得税181万元分别处以一倍罚款,合计335万元。对甲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的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未写明相应的法律依据。8月1日,甲税务局稽查局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
9月1日,甲公司因对稽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书面向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9月10日,市局决定受理该申请,并于9月18日将申请书副本发送给市税务局稽查局,9月25日,市税务局稽查局审理部门制作了《行政复议答复书》,由稽查局局长审批后向A市税务局提交,并提交了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资料。
市税务局依据申请人要求,采取了听证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审理,10月14日,市税务局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市税务局稽查局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10月15日,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市税务局稽查局。

结合本案实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甲公司偷税,定性不准确
B.市税务局稽查局直接采取公告送达,违反法定程序
C.对甲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罚款超额度
D.文书中对甲公司的部分违法事实进行处罚,未写明相应的法律依据,文书使用不规范
E.由稽查局局长审批后向A市税务局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做法,不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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