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各类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B.电力工作人员应每年参加本规程考试1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C.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D.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铁路电力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