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2年3月,李村的王某突然失踪。不久有人在该村的废井中发现一具无法辩驳的女尸,经公安部门初查,认为该女尸为失踪的王某,并认为张某为犯罪嫌疑人。为快速破案,该市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的三长会议,并就张某故意杀人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张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八年后,王某回到家乡,随后,省高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了市中院对张某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和省高院的复查程序,宣告张某无罪。
结合宪法相关规定和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有关机关的行为触犯了张某的什么宪法权利和自由
【参考答案】
触犯了张某的人生自由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