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甲、乙二人系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打电话催其赴约,但离交班时间还有15分钟。甲心想,乙一直以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快来了。于是,在乙到来之前,甲就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心想,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不会有什么意见的。于是,乙过了正常交接班时间15分钟左右才赶到岗位。结果,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损失惨重。甲、乙的行为:
不定项选择根据我国立案管辖的有关规定,最初受理本案的法定机关应当是:
不定项选择刘某为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拟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不定项选择下列情形中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是( )。
不定项选择齐某(19岁)与蔡某(17岁)是邻居,但相互不合。一次,齐某在抢劫时被蔡某等人当场抓获。公安机关讯问时,齐某对抢劫行为供认不讳,但同时指证曾目击参与抓获他的蔡某强奸过妇女。对齐某的抢劫案经一审判决后,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出了抗诉。在二审过程中,齐某又供认曾有盗窃行为。二审法院调查后证实齐某供认的盗窃属实,并构成盗窃罪。二审法院据此直接判处齐某抢劫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 因齐某的指认,公安机关对蔡某强奸案进行侦查。受害少女艾某证实曾遭强奸,所描述的作案人体貌特征与蔡某相似。讯问蔡时,蔡某不承认。后因侦查人员逼供,蔡某被迫承认,但所供述的内容与艾某所述作案过程在细节上多有不符。在审查起诉时,检察人员请艾某对蔡某进行辨认,但因事隔一年,艾某不能肯定指证是蔡某。本案虽无其他证据,但检察院仍决定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正在外地服刑的齐某承认,强奸艾某的是他自己。齐某所交待的强奸犯罪过程与艾某所述细节相符,经查证,齐某的这一供述属实。据此,检察院以蔡某不构成强奸罪为由要求撤回起诉。 关于蔡某强奸案的诉讼程序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