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上市公司共有A、B、C、D、E、F、G七名董事,其中,A为董事长,E、F、F为独立董事。公司2005年1月4日通知董事于1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实际出席会议的有A、E、F和公司工会主席甲四位。另外,C书面委托A代为表决,C书面委托F代为表决,D委托公司工会主席甲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A主持,并通过以下决议:
(1) 免除公司总经理乙的职务,由A兼任,该项决议A、C、E、甲同意,其他人员反对;
(2) 拟订公司增发债券的方案,该项决议A、C、F、G同意,其他人反对;
(3) 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该项决议A、E、F、G同意,其他人反对;
(4) 向股东大会提请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项决议A、C、E、F同意,其他人反对。
要求:请回答以上通过的四项决议中,哪些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参考答案】
[答案及解析]
通过的第(2)、第(3)、第(4)项决议符合法律要求。这三项决议通过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甲不是本公司的董事,故D的委托无效,甲不能参加董事会,更不能行使表决权,因此第 (1)项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