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集团公司有3家全资子公司,分别经营房地产、旅游等业务。2007年8月三个子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月出售开发的房屋共10000平方米;其质量、品质、条件相同,按每平方米0.34万元的正常售价对外出售85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2万元的价格向内部职工和关系单位出售1500平方米,都只收到了50%的价款;另外代有关部门收取维修费用10万元,向部门消费者收取二期房屋合同款60万元,公司办公房出租获租金36万元。
(2)下属的施工公司承接一项工程,总承包款700万元,转包部分工程,转包价格200万元,自己施工部分包工不包料,材料由施:工公司垫付,最后由发包方单独付款,共垫付材料款400万元,工程完工。
(3)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共收取费用38万元,其中包括代业主支付的水电费、报刊费20万元。
(4)下属的旅行社承接旅行团,共收取费用47万元,其中代游客支付的门票费7万元,食宿费、交通费共14万元。
(5)用旧房一栋对外投资入股,账面原值440万元,已提折旧68万元,投资时评估作价500万元。
要求:计算深发集团2007年8月应交营业税及代扣代缴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