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4月5日,清算组查明: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价值为250万元,其中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60万元。债权人甲的破产债权为56万元,其他债权人的破产债权合计为110万元。由于清算组决定解除该企业与乙所签的一份合同,给乙造成了84万元的经济损失。该企业欠发职工工资55万元,欠交税金35万元。4月10日,清算组又查明:在人民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前3个月内,该企业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4月25日,该财产已全部追回。 该企业破产费用共计30万元。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 (2) 计算该企业的破产债权的数额。 (3) 计算该企业可用于清偿债权的破产财产的数额。 (4) 计算甲能获得清偿的数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判断题只有合法行为才能引起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 )
判断题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在任何情况下,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
判断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进行行政复议所发生的费用,由复议申请人承担。( )
判断题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