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20岁)和刘某(15岁)经过预谋,在某日下午伺机行窃。当见到被害人李某在摊位上买鸡时,刘某示意邢某掩护,邢某即站在李某跟前假装买鸡,刘某从李某的裤兜里窃取了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850多元、信用卡两张以及身份证等),然后迅速离去。当李某发现被窃而要追赶时,被面前的邢某故意挡住视线和出路,李某就将站在面前的邢某抓住。邢某为了逃脱,掏出尖刀朝李某连刺数刀,将李某刺伤。案发后,邢某逃到他的朋友张某家躲藏。张某知道邢某的犯罪事实之后,就将邢某送往外地隐藏。在邢某躲藏期间,张某3次前去看望,并资助他500元钱生活费用。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邢某与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2)张某与邢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3)邢某、张某构成什么罪?
(4)邢某、刘某的行为各如何定性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