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带一大公文包,里面有价值80多万元的提货单及其他贵重物品去看电影,看完电影离开时把包忘在了座位上,后在报纸上登一寻包启示:一周内送到者给付酬金15000元,后来拣到该包者乙与甲在酬金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从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难点在于悬赏广告是合同还是单方行为,于是出现了不同解释:第一种意见认为,悬赏广告是一种合同行为,尽管民法通则没有规定,但1929~1930年民国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民法》164条就规定了悬赏广告,从其前后的条文来看从第153条到第165条都规定的是契约,因此介于其中的悬赏广告应该是契约。第二种意见认为,悬赏广告是单方行为,因为《中华民国民法》第164条规定“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者,对于完成该行为之人负有给付报酬之义务,对于不知有广告而完成该行为之人亦同”。条文当中说到,完成广告所指.定行为的人,即使他不知道有这个广告,也应该给他许诺的报酬,按这个意思,悬赏广告就不是契约而是单方行为。第三种意见认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释说:在我国大陆,民法通则关于悬赏广告未有规定,学者起草的统一合同法的第一个草案规定了悬赏广告,当时就有学者说悬赏广告不是合同而是单方行为,怎么能规定在合同法中,于是后来正式稿中删除掉了。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从法律解释分类的角度分析上述三种意见所用的解释方法,并分析不同解释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参考答案】
(1)法律解释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题干中,第一种解释运用的是体系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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