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19周,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量增加超出15%时,结算时对超出部分按原价的90%调整单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其中A、C工作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B、G工作为片石混凝土基础工程,D、E、F、H、I工作为设备安装工程,K、L、I、N工作为设备调试工作。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合同约定A、C工作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在A、C工作开始前,设计单位修改了设备基础尺寸,A工作的工程量由原来的4200m3增加到7000m3,C工作工程量由原来的3600m2减到2400m3。
事件二:A、D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拟将后续工程的总工期缩短2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帮助拟订一个合理的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商洽。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的后续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赶工费率见.下表.
后续工作可缩短的时间与赶工费率表 | ||||||||
工作名称 | F | G | H | J | J | K | L | N |
可缩短的时间/周 | 2 | 1 | 0 | 1 | 2 | 2 | 1 | 0 |
赶工费率/(万元/周) | 0.5 | 0.4 | — | 3.0 | 2.0 | 1.0 | 1.5 | — |
事件三:调试工作结果见下表。
调试工作结果表 | ||||
工作 | 设备采购者 | 结果 | 原因 | 未通过增加的费用/万元 |
K | 建设单位 | 未通过 | 设备制造缺陷 | 3 |
L | 建设单位 | 未通过 | 安装质量缺陷 | 1 |
1 | 施工单位 | 通过 | — | — |
N | 建设单位 | 未通过 | 设计缺陷 | 2 |
问题
事件二中,项目监理机构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赶工费用最少说明理由。增加的最少赶工费用是多少